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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第十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09-12 11:41  

各学院:

为做好第十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学校希望各教学单位尽早规划、尽早发现、尽早培育。现决定,启动2024年安徽工业大学第十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遴选范围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影响最大的高校双创赛。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学校主要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国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四个赛道的赛事及同期活动。

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文化教育、数字经济、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等类型。

二、项目遴选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年龄不超过35岁(1989.03.01后出生)。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本科生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03.01后出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根据项目内容可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和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国际赛道

参赛团队所有成员须为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下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负责人的国外院校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03.01后出生)。国外院校是指设立在国外、有独立办学资质、可独立授予学生国外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科院校。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的资格。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请各推荐院校指导项目填报参赛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4年5月23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专科学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专科学生。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4年5月23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研究生学历学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研究生学历学生。

(四)产业命题赛道

赛道方案将根据国赛通知另行发布。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科研项目团队可提前邀请相关企业参与命题。合作项目有重大创新性,具备高精尖科学技术,能够促进产业升级,具备行业领先性。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具有相关论文、专利、荣誉称号支撑,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9届及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生)。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03.01后出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4年8月15日前正式入职)。

三、项目遴选工作

(一)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遴选条件和要求重点挖掘有相关研究基础的优秀项目(5个以内)。积极走访课题组、科研团队,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大赛活动,深入挖掘毕业五年内的校友资源(即2019届及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生),推动创新实践项目、科研成果的利用和转换,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

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报名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231010下午17:00前汇总表纸质版交到创新教育学院A楼301室苑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9306457@qq.com。

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重点项目申报+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项目遴选

1. 创新教育学院将于11(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专家遴选重点培育项目。

2. 遴选形式:专家现场听取项目汇报;项目负责人可采用PPT展示;汇报时间为5分钟内;项目指导教师参会,与专家进行深入交流。

3. 项目展示:创新教育学院提供PPT模板见附件4;展示内容需包括项目背景、行业痛点、核心功能、应用案例、技术支撑、竞品分析、

创新优势、核心团队、商业模式、教育维度、未来展望等方面。

联系人:邬宗鹏:13955540034 邮箱:409306457@qq.com

张卉:2315341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第十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4.PPT展示模板

创新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1日

附件【附件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PPT展示模版.ppt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第十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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