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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的信息
2011-06-17 19:09 gczx 

各位同学:

    现将有关“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的活动信息予以发布,本项赛事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基于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简称ITAT教育工程)而组织的一项竞赛活动,侧重就业技能竞赛。经研究决定,我校不专项组织参加该赛事,有意向参加该项赛事的同学,可自主报名,费用自理。具体信息见大赛通知。

                                      

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

2011617

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的通知

教信息中心[2011]28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推动各有关院校信息技术相关课程内容体系的改革,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应用型技能人才的培养,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综合应用能力,我中心在原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

  大赛主要面向高校、高职、中职及民办院校在校学生,旨在考察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广大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个人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平台。大赛设个人赛和团体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预赛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复赛以省为单位进行,决赛和颁奖活动在北京举行。本届大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另设组织奖、伯乐奖和指导老师奖等。

  有关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项目指南/重大教育工程/教育信息化)或大赛指定网站(www.itat.com.cn)查询。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业务楼416室

  邮政编码:100816

  联 系 人:刘义、王立军

  联系电话:010-66097211、68083491

  传真号码:010-68083493

  电子邮件:itat@moe.edu.cn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1年5月9日

  附件一: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活动方案.doc

附件二: 参赛学校回执表.doc

附件一:

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背景

为加快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培养的步伐,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于2000年5月启动了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简称ITAT教育工程)。ITAT教育工程是一项面向全国的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以提高信息素养、培养动手能力、提升就业技能为宗旨。工程启动十一年来,凭借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和丰富的教学资源,规范的管理和严谨的考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截止目前,累计编写教材100余本,开发网络教学课件80余门,在全国教育教学机构中建立授权推广中心20余家和培训基地400余家,培训规模达到320万人次,考试认证达86万人次。2010年,我中心在ITAT教育工程的基础上启动了“全国计算机辅助技术人才认证”、“全国三网融合移动互联人才职业能力认证”“全国电子信息技术人才认证”等专业人才培训项目。ITAT教育工程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成为规模最大、培训课程最实用、培训费用最经济、培训质量最可靠的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为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检验ITAT教育工程的人才培养效果,同时为广大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个人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平台,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自2005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举办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大赛的举办得到了教育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各省教育厅和各有关院校的积极响应,更得到了参赛师生的广泛好评,累计参赛学校超过3000所,参赛规模近60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我中心定于2011年5月—12月在原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的基础上举办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

二、大赛安排 

(一)组织机构

大赛设全国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本届大赛进行全面的指导和监督,下设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另外,大赛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的命题和技术指导工作。为保证大赛在各地的顺利进行,参赛省份设赛区指导委员会,负责对赛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设赛区办公室,协助大赛组委会承担赛区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举办省份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

(三)比赛内容

个人赛科目:

1、计算机应用技术模块

Office办公自动化高级应用、C语言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Photoshop平面设计、Flash动画设计、3Ds MAX三维设计

2、计算机辅助技术模块

二维CAD建筑设计、二维CAD机械设计、三维CAD设计

3、电子信息技术模块

单片机开发与应用、嵌入式开发与应用

4、移动互联技术模块

3G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网站设计

团体赛科目:

电子系统设计、Android应用开发

有关比赛科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网上公布的比赛说明。

(四)奖项设置

个人赛设特等奖13名、一等奖260名、二等奖520名、三等奖2600名、优秀奖5200名;

团体赛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优秀奖若干名;

大赛另设组织奖、伯乐奖和指导老师奖。

有关奖项设置视参赛规模调整。

(五) 活动安排

1、学校报送参赛回执表

(1)时间    参赛回执表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0日。

(2)内容

有意参赛的学校可通过传真或邮件将参赛回执表报送至赛区办公室,也可直接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接到参赛回执表后,将参赛学校信息上网,设定为大赛报名点,生成该校管理帐户并告知学校负责人。同时,大赛组委会将大赛的相关宣传资料邮寄至参赛学校。

2、赛区筹备会

(1)时间     2011年5月、6月、7月

(2)参会人员

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大赛组委会有关负责人,赛区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参赛学校有关负责人。

(3)内容

大赛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大赛的总体部署并介绍大赛网上管理系统

赛区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本赛区的组织工作安排

赛区组织工作的座谈交流

3、师资培训

(1)时间        2011年7月

(2)培训对象

大赛指导老师

(3)内容

实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解析

利用大赛推荐教材、课件等开展赛前培训的方法介绍

本届大赛的命题原则和比赛说明解析

各比赛科目所涉及的相关专业教学方法研讨

有关师资培训的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5、赛前培训

(1)时间    2011年5月30日—10月8日

(2)内容

报名参赛学生可在网上免费学习所报比赛科目的网络课件

以学校为单位集中面授培训

大赛组委会在5月30日之前在大赛指定网站上公布比赛说明,参赛学校可以此为参考开展赛前培训。

6、网上报名

(1)时间    2011年5月30日—10月8日

(2)内容

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预赛报名工作以参赛学校为单位进行。学生报名可登陆大赛报名网站(www.itat.com.cn),进入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进行在线注册报名,也可通过学校进行统一组织报名。参赛学校学生在本校报名点报名,非参赛学校学生选择邻近的参赛学校报名点报名。报名之后,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报名点(在线注册报名时,可见报名点的详细信息)核准报名信息。未经审批的报名信息,大赛组委会视为无效信息。

为确保预赛报名工作顺利高效的进行,大赛组委会在参赛学校的管理帐户中开通了批量导入、组织报名功能。

7、预赛

(1)时间    2011年10月15日

(2)内容

预赛由参赛学校自行组织安排。参赛学校在预赛期间应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预赛总人数不满50人的参赛学校,不予设预赛考点,采取就近合并到其他参赛学校的方式。预赛采取统一时间网上在线考试、系统自动阅卷,实时出成绩的方式。大赛系统依据预赛成绩、参赛学校以及各省的参赛规模等因素自动确定复赛名额。

8、复赛

(1)时间     2011年11月5日

(2)内容

复赛由大赛组委会联同赛区办公室指定的参赛学校承办。大赛组委会派出复赛巡视员联同赛区办公室监督复赛的组织实施。复赛采取统一时间网上在线考试、局域网提交比赛结果的方式。复赛结果由巡视员统一带回北京。大赛组委会组织封闭式阅卷。通过复赛产生大赛的三等奖和优秀奖学生名单,同时按科目复赛成绩产生决赛名额。

9、决赛

(1)时间      2011年12月4日

(2)内容      决赛在北京举行,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10、颁奖典礼

(1)时间      2011年12月6日

(2)参与人员

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领导、各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企业代表、媒体记者、大赛组委会有关负责人、赛区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参赛学校代表、参赛学生代表等。

(3)活动安排

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致辞

有关领导为获奖学生和获奖单位颁奖

获奖学生代表和获奖单位代表发言

企业代表发言

专家组组长对大赛进行点评

大赛组委会负责人作大赛总结

附件二:          参赛学校回执表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省 份

城 市

承办部门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负责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是否参加师资培训     是否订购大赛教材     是否有意愿承办复赛考场

备注

注:可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报送,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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