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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7-2019年度创新教育学院“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9-05-21 14:56  

各党小组,系部:

为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优良师德,调动学院教职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7-2019年度“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党宣〔201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7—2019年度“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的实施,全面落实我校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建设任务,构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激励教职工切实将立德树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学生成长成才各环节,把“三全育人”工作落到实处。

二、评选范围

1.“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全院各教学部、科室等内设机构。

2.“三全育人”先进个人。全体教职工(含A类合同、劳务派遣),要求工作两年以上(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院领导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三全育人”先进集体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2.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梳理挖掘各岗位的育人元素,并作为职责要求和考核内容融入整体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环节,实现各项工作的协同协作、同向同行、互联互通,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全体教职员工把工作的重心和目标落在立德树人育人实效上。

3.扎实推进我校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建设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协同育人的组织优势,网上网下融合,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创新工作模式、载体、方法和途径,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方面大胆实践,成效显著,成绩突出。

4.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完善机制,引导教职工敬业修德,致力于培养培育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职工队伍,主动挖掘育人典型。近两年来部门、科室所属人员没有违反国家法纪和校纪校规行为。

5.常态化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类育人活动,制度化开展各类典型示范活动,在学院评奖评优中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育人功能发挥作为首要指标。

6.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准,主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鼓励教职工参与各类研修活动,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师生对各项工作满意度较高。

(二)“三全育人”先进个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积极投身于学院和学校的改革发展。

4.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主动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觉挖掘育人元素,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5.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工作中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事迹突出,深受师生欢迎。

6.近两年没有违反国家法纪和校纪校规行为。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党小组推荐阶段:以党小组(共3个党小组)为单位,各推荐出1个事迹突出、广大师生一致认可的院内机构和2名教职工参加院级“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要求在5月27日前完成。

(二)学院评选表彰阶段:学院直属党支部在收到各党小组所推荐的院级“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后,经学院评审,评选出1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由学院支委会批准后进行公示,并予以表彰。

(三)推荐参加校级评选阶段:学院将组织院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演讲,经学院评审,确定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参加校级“三全育人”的评选。

五、评选要求

1.各党小组务必对照此办法认真组织基层“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2.本次院级“三全育人”先进集体评选1个,院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评选4名(三个教学部各1名,办公室1名)。

3.各党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院“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推荐、评选近两年来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内设机构和个人,确保评选和推荐质量(要坚持推荐条件,可以少推或不推),以此促进学院“三全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

4.材料要求。请各党小组在5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院级“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并另附事迹材料(先进集体3000字左右,先进个人2000字左右),送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QQ:67381064,联系电话0555-2315057),逾期不受。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创新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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